近日,財政部印發《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《辦法》明確,安全生產補助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。涉及政府采購的,應當按照政府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。按政策規定應當通過基本建設支出支持的工程項目和工作任務,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相關規定。
《辦法》強調,應急部、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總體方案》,明確隊伍建設總體目標、規模布局、建設標準、政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職責、裝備配備類別指導目錄、資金籌集方式、中央補助裝備的購置和管理制度、采購方式、重特大事故災害救援補助規則等事項,并按規定做好事前績效評估。
每年10月底前,應急部會同財政部根據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總體方案》發布下一年度隊伍建設工作指南,明確下一年度重點建設領域、裝備配置指導細則、資金申報規程等相關工作要求。
原文鏈接:關于印發《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來源:中國采購與招標網